申诉和再审有什么区别
再审与申诉的主要区别包括:
1. 申请主体不同 :
再审的申请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。
申诉的主体更为广泛,不限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。
2. 时效性不同 :
再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,通常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提出。
申诉没有时间限制。
3. 管辖法院不同 :
再审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,通常是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。
申诉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。
4. 法律程序与条件不同 :
再审是法定的审判监督程序,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,如发现确有错误等。
申诉是一种救济途径,没有具体条件限制,更侧重于民主权利的行使。
5. 法律效力与后果 :
再审可能导致法律文书的更改,对案件结果有直接影响。
申诉的法律效力和后果通常低于再审,不一定引起法律文书的更改。
6. 适用对象不同 :
再审主要针对生效判决、裁定中的错误,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的调解书。
申诉可以针对未生效或已生效的法律文书,甚至包括一些违法行为。
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,维护司法公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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